中新网内蒙古新闻4月27日电(记者 乌娅娜)汽车配件上印制了“宝马”“本田” 商标就成为了侵权商品,这一案例入选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2020年度全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2020年7月,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当地一家汽车维修中心(当事人)销售的汽车配件涉嫌侵犯“宝马”商标注册专用权,该局随即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1月至4月分三批从北京购进涉嫌侵犯“宝马”商标注册专用权的汽车配件28个(盒),货值共计2105元,截至案发时尚未出售。经鉴定,上述汽车配件为侵权商品。
据悉,第282195号BMW商标、第282196号 商标是宝马股份公司在第12类商品上注册的商标,该商标注册时间为1987年3月30日,商标专用期限为2017年3月30日 至 2027年3月29日。
2020年9月18日,红山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侵权行为。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项处罚发布十天后,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举报,称昆都仑区一家汽车配件经销部(当事人)存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HONDA”(本田)商品的行为。经查,当事人销售的空滤、火花塞、拉杆、油封、机滤、汽油传感器、皮带、活塞、刹车盘等共计231件汽车配件涉嫌侵犯“HONDA”(本田)注册商标专用权。经鉴定,上述汽车配件均为侵权商品。
2020年12月10日,昆都仑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侵权行为。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