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内蒙古分社 • 正文
 科教文卫

规范校外培训 鄂尔多斯出台管理暂行办法

2023年06月15日 16:41   来源: 中新网内蒙古新闻

  中新网内蒙古新闻6月15日电(记者 张林虎)为持续规范校外培训,促进全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近日,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全区率先出台《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五章,四十七条,自2023年5月4日起施行。《办法》明确,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是由属地旗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在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或民政部门登记,依法在鄂尔多斯市内从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服务活动的非学历培训机构。其中,设立条件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落实。同时,《办法》对审批流程、设立申请提交的材料、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办法》要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办资金应不少于30万元;有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固定且能独立使用3年以上的场所;使用属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审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的培训教材;有符合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的专职教师、专职管理人员和安保人员,且单个教学场所专职教学人员不少于3人。

  《办法》强调,旗区文旅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应对辖区内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应建立和完善信息公示制度、定期通报制度、黑白名单制度及年检制度。对擅自经营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和假借文化艺术培训开展学科类培训及违反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人员、资金管理等违法违规培训行为,文旅行政部门协同、联合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置。需要变更名称、培训地址、培训内容等,须报审批机关批准,并到相关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强化对鄂尔多斯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性管理,助力高质量艺术教育体系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完)

编辑:刘文华
图片新闻
  • 额尔古纳的夏季美景
  • 兴安盟:消防趣味运动会 “六一”乐学新技能
  • 中国“北方第一所”踏雪巡边:来自北纬53°的戍守
  • 曲悠扬 歌嘹亮 苏尼特左旗乌兰牧骑组织“走边关”惠民演出
  • 包头市消防救援支队备战防凌积极应对凌汛灾害
  •  台胞青年来大陆做交换生:大陆很大,时刻都有新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