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工作现场。
中新网内蒙古新闻5月29日电(王伟娟)近日,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公安分局巴彦塔拉大街派出所接到群众求助称:在东河区维多利8号门处,有一只外形像鹰的“鸟”躺在门口,疑似野生动物,请求救助。
值班民警随即赶赴现场,发现该鸟上体蓝灰色,无外伤,精神状态正常。民警缓缓靠近后,小心翼翼的将它放在车上,送至包头市野生动物植物救护中心。
经救助中心工作人员鉴定,此为“游隼”幼雏,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这只鸟出生仅10天左右,羽翼尚未丰满,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可能是由于最近天气原因,被风吹到了维多利附近。这只”游隼”将需经过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工作人员精心喂养,待其具备适应野外生存的能力后,才可以放归大自然。
保护野生动植物对促进生物多样性,维持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东河区公安分局加大了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力度,使越来越多的群众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群众参与野生动物保护的积极性得到进一步增强,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