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内蒙古新闻2月15日电(李爱平 包青松)日前,内蒙古兴安边境管理支队伊尔施边境派出所查获1起非法狩猎案,抓获违法嫌疑人1名。
该边境派出所在办理某起案件中得到线索,2月以来,辖区频繁出现狩猎野生保护动物情况。通过分析研判信息后,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进行前期侦查,在掌握充分证据后于2月13日,将违法嫌疑人朱某某抓获。并在现场查获疑似枪管1根,野生狍子肉及内脏共计45.18公斤,河道野生鱼类共计43.04公斤。
经调查,今年1月朱某某自制和购买非法猎捕工具41件,经常在辖区周边非法狩猎狍子(系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国家保护野生鱼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野生动物是宝贵的自然资源,国家禁止任何人非法狩猎,切莫为了一己私利以身试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