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内蒙古新闻12月27日电(张可明 倪子帧)21日,内蒙古五原县法院对陈某某被抢劫案中五名犯罪嫌疑人常某某、李某某、杨某某、刘某、岳某某执行逮捕。
2022年12月28日01时13分,五原县公安局接到陈某某报警称:其在五原县隆兴昌镇一酒店对面被人抢劫了6000余元,参与抢劫的有四个人,还有一辆银色小轿车接应他们。
接到报警后,五原县公安局刑警反盗抢中队立即展开侦查工作。一方面侦查、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并及时走访调查,一方面对案发现场周边监控进行细致查看、追踪。经分析研判,走访调查,最终确定常某某、李某某、杨某某、刘某、岳某某5名犯罪嫌疑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大量工作,确定5名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后,办案民警先后赶往杭后、临河,一举将5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归案。
经审讯,5名犯罪嫌疑人对抢劫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侦办结束后,五原县公安局将5名嫌疑人移送起诉。21日五原县法院对五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