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内蒙古新闻11月15日电 (杨东奇)11月9日,锡林浩特公安处开鲁车站派出所民警执勤时接开鲁站安检员报称:一名进站旅客行包内携带2把刀具,民警接报后立即赶往车站危险品处置台进行处置。
到达现场后,民警见一名头发花白老者正和安检人员解释。经查,该旅客携带的两把刀刀长均超过15厘米,刀刃角度均小于60度,符合《管制刀具认定标准》,属于管制刀具。经了解,该旅客名为张某,71岁,开鲁县人,两把刀均为旅客张某平时杀猪所用,因其平时不出远门,并不了解该类刀具不准带上火车。后张某对其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依法将其传唤至执法办案分中心进行调查处理。
开鲁车站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张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并收缴管制刀具决定,因被处罚人超过70岁,不执行行政拘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