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内蒙古新闻11月8日电(王伟娟)闺蜜一词,本是姐妹之间最亲密无间的称呼,然而有这种“假闺蜜”,前一秒是相互信任的好姐妹,后一秒却心生贪念秒变“真窃贼”。近日,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经过缜密侦查,快速侦破一起入室盗窃案,而此案的嫌疑人竟是事主的“好闺蜜”。
2023年10月8日,受害人郝女士报案称,在其所居住的东河区福瑞苑小区家中存放的金银首饰被盗,涉案金额约35000元。接报案后,东河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侦查民警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开展侦办工作,但郝女士却一时无法说清首饰是何时丢失的。
据民警了解,郝女士家中的首饰平时都放在卧室衣柜的抽屉里,平日并不经常佩戴,直至报案当天才发现首饰丢失。由于报警人无法提供首饰被盗具体时间,案件一时陷入僵局。期间,侦查民警认真分析案情,广泛收集外围证据,围绕入室盗窃后门锁没有破坏,疑似熟人作案的工作思路。积极与受害人郝女士沟通联系,并根据受害人提供的密切交往人员情况展开深度摸排。在市公安局科信支队、分局警支大队的支撑下,民警发现受害人的“闺蜜”李某某于案发后,曾前往某贵重金属二手回收店进行金银首饰交易,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2023年10月28日,在掌握相关证据下,侦查民警在东河区某居民住宅楼附近将李某某一举抓获。嫌疑人李某某到案后,面对民警讯问,李某某如实供述了其盗窃闺蜜首饰的事实经过。
据交代,今年30多岁的李某某,常年没有固定工作,因与郝女士平日关系较好,双方互有往来,一次在受害人郝女士家中做客时,无意中看到郝女士存放在卧室抽屉中的金银首饰,一时心生贪念,随后利用“闺蜜”之间信任,骗取郝女士家门钥匙后进行配制,随后又趁郝女士家中无人之际,先后分四次潜入郝女士家中实施盗窃。得手后,又将赃物变卖给黄金回收店销赃,所得赃款均已被其挥霍。
目前,该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追赃挽损及后续余罪深挖工作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