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网站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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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内蒙古新闻10月8日电(记者 乌娅娜)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因多项违法违规事实,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处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网站发布消息,该公司因超业务范围经营其他业务;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保单贷款业务不合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条、第一百六十一条,被合计罚款37万元。
网站同时发布,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因编制虚假资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承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未按规定使用条款费率;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超额承保;培训课件不合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六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处以警告并合计罚款50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