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内蒙古新闻7月20日电 (美玲)
近年来,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围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目标,采取强化监控程序、重点监控、整改落实等方式,充分发挥案件流程监控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高效司法方面的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围绕“三项程序”强化流程监控,促进监督管理标准化
树立“以服务促监管,以监管强服务”的理念,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为载体,严把案件流程监控,设置流程监控三项办案程序,一是建立监控人员全程网上查阅跟踪制度,确保监督全覆盖;二是规范监控人员向办案人员了解办案情况程序,做到客观深入分析错误原因;三是厘清监控人员向办案检察官进行口头提示或者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力促问题纠正整改到位,切实发挥案件流程监控对规范司法行为和提高办案质量的助推作用。
二、把好“三个关口”强化重点监控,促进监督管理精细化
树立精准监督理念,强化对案件入口、出口、重点案件、重点办案环节的流程监控,促进监督管理精准化。一是把好“入口”关。坚持受案审查与流程监控同步开展原则,重点审查接收案件的管辖权、犯罪嫌疑人情况、是否认罪认罚、办案期限等6项主要内容,确保合格案件进入。二是把好“重点”关。坚持重点案件重点环节重点监控原则,将本院立案查办案件、涉及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等10类案件列为重点监控案件,实行每案必监控。三是把好“出口”关。坚持“出口”产品无瑕疵原则,要求办案人员在案件期限届满前,为案件管理部门留出必要的审核时间,以便结案审核人员对法律文书、涉案财物处置等11项内容进行送案审核,发现存在瑕疵的,要求纠正并发起持续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三、紧扣“三个环节”强化整改落实,促进司法行为规范化
深入开展信息统计管理,每日开展流程监控,每月进行流程监控通报,2023年上半年制发流程监控90份,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3份,口头提示整改183件。一是针对办案不规范问题进行通报、提示。二是针对经常性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与业务部门、纪检检察部门联动,加强压力传达,引导检察官直面问题,督促检察官整改落实。三是针对办案情况、案卡填录情况等方面的苗头性、普遍性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流程监控,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业务部门和办案检察官,确保检察机关办案流程规范,办案结果经得起检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