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内蒙古新闻5月30日电 (奥蓝)30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获悉,从6月1日起,内蒙古全面实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印发。
据内蒙古民政厅提供材料,日前,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内蒙古自治区被列入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范围。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是指男女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男女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内蒙古户籍的不需要提供居住证,可在内蒙古范围内任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为此,内蒙古民政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提到,试点期限两年,自2023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试点期限结束后,内蒙古民政厅将根据国务院、民政部要求及工作推进情况适时调整相关内容。
《方案》中还提到,补领婚姻登记证、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居民婚姻登记、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档案查询等业务暂不列入此次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范围之内。
“‘跨省通办’的目的就是有效满足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为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奠定良好基础。”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朝克如是表示。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获悉,“跨省通办”之前,内蒙古已于2022年在全区14个盟市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办理婚姻登记“多地跑”“多次跑”等难点堵点问题,满足婚姻当事人就近就便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截至目前,内蒙古共办理“全市通办”登记1.53万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