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工作现场。
中新网内蒙古新闻4月17日电(翟墨文 王慧)“出了工伤,我却无法证明这个出工伤的人是自己。”半年多来,张某某多次奔走在480多公里外的陕西省绥德县、鄂托克旗之间,证明自己出了工伤成了张某某最犯难的事情。
2022年7月,陕西省绥德县的张某某来到鄂托克旗打工,在建筑工地从事“抹灰”工作。9月13日,张某某在工地上不慎发生意外,导致左脚骨折、脚趾被夹断。随后,该建筑公司负责人李某某将张某某送到某医院就诊,由于当时情况紧急,李某某便用自己的身份证为张某某办理了挂号、拍片、缴费等手续。待张某某好转准备申请工伤认定时才发现,医院的挂号单、诊断书、DR检查报告登记姓名等信息居然不是自己。
“写着别人名字的病历不是自己的病历,用别人的病历申请自己的工伤,不符合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旗人社局无法受理张某某的工伤认定申请。此后,张某某多次找到建筑公司和就诊医院,但均未给予张某某办理相关证明。
“本来觉得没有希望了,后来听说检察院给解决群众与行政机关这些单位的争议纠纷。”2023年3月底,张某某来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寻求帮助。了解到张某某反映的问题后,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立即审查了现有证据。
检察机关调查发现,张某某向该医院主管机关反映后,主管机关已督促该医院更正了张某某在2022年9月13日就诊的部分挂号信息,但是目前张某某申请工伤认定仍然无法顺利进行。
“在调查走访过程中,我们发现张某某反映的问题其实并不是无解,多项记录直接指向所要证明的问题。”承办检察官表示。
工伤认定是特殊的行政确认行为,法律上对劳动者施以较多的保护原则和规则。为了进一步查明案件,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人员立即行动,联系了张某某就诊医院的主管机关,采取调查、走访等形式对张某某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资格进行核实。最终,该医院将诊断书上名字予以更正,对DR检查报告予以证实,帮助张某某顺利解决了身份不明无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困难。
“此案涉及民生,我们本着对人性的关怀,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出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办案检察官表示。
“太感谢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了,帮助我解决了因身份不明无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困难,现在我的工伤认定正在按程序办理了。”2023年4月6日,张某某将写有“热心为民办实事,情系民工解民忧”的鲜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承办检察官手中。
此案是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化解的又一例因行政机关履职不当而产生争议纠纷的案件。通过发挥行政检察职能,联合人社、医保、医疗机构等单位,进一步保障了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性权利和合法权益,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和信赖。
近年来,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和最高检具体工作要求,立足检察监督职责,聚焦关爱弱势群体、深化法律监督、解民忧、办实事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眼案结事了政和,不断增强化解行政争议意识,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凝聚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合力,深度开展农民工讨薪等劳动者权益保护服务工作,共同做好行政争议调查核实、矛盾化解、诉源治理等工作,力求实现以“我管”促“都管”的监督效果。下一步,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能动履职,为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鄂托克检察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