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内蒙古新闻5月28日电 (韩桂琴 张莉)近日,宁城县检察院对拟作不起诉决定的一起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案举行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该院副检察长徐东亮主持,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县自然资源局、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及公安机关参加人员共同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基本情况及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进行了详细阐述。各方听证代表分别对案情进行提问,充分发表各自看法和观点,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听证员认真听取了案件相关情况后,围绕案件事实及拟处理意见进行评议,认为该案符合不起诉适用条件,可以对犯罪嫌疑人毛某某作出法定不起诉处理。
此次听证会是2020年10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颁布后,宁城院首次对刑事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通过公开听证,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案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有利于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做到保护与监督并重,从实体和程序方面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提升了检察公信力,同时对行政执法机关进行了有效监督。
宁城院将进一步扩大公开听证范围,以公开促公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与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对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