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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开展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

2021年03月24日 11:52   来源: 中新网内蒙古

  中新网内蒙古新闻3月24日电(马知远)23日,呼和浩特市召开“呼和浩特市开展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了呼和浩特市于近日开展的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其中包括开展体制内公务人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通报行动等“十大行动”。

  市委市政府开展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文明交通是推进呼和浩特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高首府“首位度”的必然要求,更是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城市文明形象、市民文明素质的重要举措。另一方面,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对我市城区道路疏堵保畅、交通事故预防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能够有效促进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通畅,能够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在交通出行中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据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一凡介绍,此次行动就是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持续深入开展文明交通整治提升工作,形成全市动员、全民参与的工作合力。为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专门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总体方案》,成立了全市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整治提升行动扎实开展。市纪委监委、组织部、文明办、道交办、教育、公安、交通、住建、城管等部门和各旗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整治提升行动扎实开展。

  为营造浓厚整治氛围,公安交管部门分别于3月15日、16日、18日、19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统一夜查行动,在重点路段和区域组织优势警力,从严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加强日常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从3月12日至22日中午12时,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3500起(现场查处22795起,电子抓拍查处40705起),其中查处行人交通违法行为3475起,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5122起,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1100起,闯信号1369起,不系安全带710起,违规变道加塞9起,机动车乱停乱放29730起,酒驾56起,醉驾24起,无证7起,假证1起,拼改装车辆10辆,取得了阶段性效果。

  刘一凡向媒体重点介绍了本次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的“十大行动”具体内容。

  (一)开展体制内公务人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通报行动。从行动之日起,凡自治区驻呼机关单位和我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生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包括:饮酒驾驶、醉酒驾驶、无证驾驶、驾驶假牌套牌车辆、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严重超员超速、驾驶机动车闯红灯、不服从交警现场指挥等的,公安交管部门一律向本人所在单位通报其违法信息,并督促单位内部加强管理、监督。同时,根据其交通违法行为具体情况,视情通报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

  (二)开展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成立本部门交通安全委员会行动。将文明交通整治提升工作有机融入各单位日常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单位管理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单位交通安全委员会成立后,将着重开展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呼和浩特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列为各单位重要学习内容,结合当前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号召党员干部、职工,学交法、守交法,走在前、做表率;二是组织单位驾驶人、交通参与者签订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交通文明秩序承诺书,作出承诺并付诸实践;三是对公安机关交管部门通报的本单位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人员进行约谈、教育,各单位视情将此与年度绩效考核、评优受奖挂钩。

  (三)开展突出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严厉处罚、顶格处理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曝光力度。对影响道路交通畅通、城市交通文明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查严管严治,促使城市交通秩序面貌和交通文明形象明显改观、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显著下降、道路通行效率有效提升。具体来说就是:

  一是摸清特定人群、飙车路段,集中优势警力,严查严处车辆非法改装,从严整治“飙车”“炸街”“竞速”交通违法行为,严打严惩,形成震慑。

  二是加大集中统一行动的频次与力度,并与日常查纠相结合,从严整治“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违法必究、顶格处罚。

  三是从严整治机动车抢行插队、超员超速、越线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不避让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警车、工程抢险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四是从严整治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对非机动车闯信号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横穿马路、违规载人载物,对行人不走斑马线、乱穿马路、翻越护栏等行为,加大教育、处罚力度,不断强化文明出行习惯的养成。

  (四)开展“车辆乱停乱放”整治行动。公安交管部门将联合市城管执法部门,采取“集中+常态”的工作方式,以城市中心区和小街巷为重点整治区域,组织开展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攻坚战,对不在停车泊位、不按指示方向停放的机动车依法处罚,对长期违法停放、影响道路交通的“僵尸车”及时拖移。通过整治,推动养成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文明有序的停车习惯,有效整治解决乱停乱放影响交通、影响市容的突出问题,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

  (五)开展“一盔一带”守护行动。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加大路面执勤执法,对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机动车不系安全带进行依法处罚,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引导,积极倡导电动自行车骑行时佩戴安全头盔,不断提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努力提升骑乘、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

  (六)开展“不礼让行人”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电子警察抓拍和巡逻管控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对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行经没有交通信号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努力培树“车让人”的文明交通出行习惯。

  (七)开展中小学校校园周边通行秩序整治行动。深入推进“护校安园”工程,依托现有“护学岗”,全面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和疏导,确保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安全、通畅。

  (八)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秩序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公交车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开展交通安全教育,驾驶人持证上岗、规范文明行驶;加强出租车行业监管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消除不文明行为和公共交通安全隐患,树立安全文明形象;推动外卖行业、快递投送行业将外卖和快递小哥交通违法记录与职业准入、薪资待遇等相挂钩,严格落实行业自律管理。

  (九)开展交通设施“大维护”行动。对城市道路基础设施、交通安全设施、公路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加大建设、整改、维护、管理力度,努力提高我市交通安全设施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交通设施在城市道路疏堵保畅、交通事故预防、交通出行引导的积极作用。

  (十)开展文明交通整治“大宣传”行动。持续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行动,做到首府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家喻户晓的同时,发动全社会、全体市民积极参与到这一利市惠民的行动中来,争做文明驾驶人、文明首府人,形成广泛支持、积极配合、自觉行动、共创首府交通新局面的社会新风。

  刘一凡表示,希望让更多的交通参与者将文明交通深入到每一次驾车、每一次骑行、每一次乘车、每一次出行,做到文明交通人人参与、文明城市人人有责。(完)

编辑:乌娅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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