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内蒙古新闻2月19日电(记者 李爱平)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内政发〔2021〕1号),多项气象工作写入规划和纲要,要求气象部门做好监测预报预警服务。
文件指出,要加强黄河气象、地灾、雨情、凌情、旱情等状况动态监测、科学分析和信息预报。增强流域洪水、凌汛等气象风险预警能力。加强地震、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排查风险隐患,加强气象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加强旱灾、洪灾、雪灾、沙尘暴、地震、地质、森林草原火灾、病虫鼠害、野生动物疫病等灾害防治,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此前,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积极将气象工作融入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科学谋划和推动全区“十四五”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以建设气象强区为目标,以推动内蒙古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为支撑,着力构建趋利避害并举的现代气象服务体系,智慧精准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开放协同的现代气象科技人才体系,规范高效的现代气象治理体系,形成气象事业开放协调发展新格局,努力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切实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