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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监督

金桥热电厂贮灰场露天作业 被检察机关督促整治

2021年04月06日 16:32   来源: 中新网内蒙古

  中新网内蒙古新闻4月6日电(记者 乌娅娜)大气污染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检察机关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集中整治露天贮灰场造成的大气污染问题,责令涉案企业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从只注重追求经济效益转变为既追求经济效益、又注重生态保护的双循环发展模式。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以下简称“金桥热电厂”)贮灰场自2006年投入试运行以来,一直以敞开露天形式作业,仅对部分灰体用抑尘网进行遮盖,大量粉煤灰在风力的作用下形成扬尘污染。尤其是在大风天气,贮灰场周边扬尘污染十分严重,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此外由于贮灰场的防渗功能不足,扬尘会加剧贮灰场周围土壤盐碱化程度,灰尘中含有的有害物质进入到土壤,影响土壤质量和植物生长,存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风险。

  2019年9月29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本案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同时委托吉林中实司法鉴定中心对贮灰场周边大气、土壤和地下水进行生态环境损害鉴定,鉴定意见为金桥热电厂贮灰场存在对周边大气、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的风险,贮灰场需补充防尘抑尘措施,增加堤坝、导流渠等设施,进行防渗措施效果监测,加强生态环境管理,防止污染事件发生。

  随后,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向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对金桥热电厂贮灰场扬尘污染问题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同时,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拟对金桥电厂贮灰场环境污染问题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向社会发布诉前检察公告。

  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行政机关督促整治的合力下,金桥热电厂进行了积极整改。2020年6月,金桥热电厂另行选址建立了新的贮灰场。按照检察机关和生态环境行政部门要求,金桥热电厂决定投资4400余万元,对原贮灰场进行了削坡、覆土改造封闭绿化工程,原灰场上种植了多种树木2000余株,播散草籽约4200斤,种植油菜花10余亩,昔日煤灰飞扬的“贮灰场”,打造成环境优美的“市民公园”。(完)

编辑:胡永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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