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听证活动现场。张晔摄
中新网内蒙古新闻1月29日电(张倩)“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后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感谢检察院给我这次机会,感谢大家相信我……”29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首次对未成年人开展检察听证活动。
据悉,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人民检察院听证室设置规范》的通知要求,本着对涉罪未成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涉嫌盗窃罪举行不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社工、心理咨询老师等相关人员参加,依法对这起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在现场诚恳地表达了自己的悔恨。
检察官听取了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辩护人、人大代表等人的意见,并就张某、李某回归社会、家庭教育的问题展开讨论,同时谈了下一步的帮教实施计划。
该院综合考虑张某、李某系未成年人,为初犯,且具有认罪认罚、主动坦白等情节,并结合各方意见后,对张某、李某作出不起诉。张某、李某表示这次犯罪行为使她们认识到给社会、家人、自己所带来的严重危害,这次不起诉使她们感受到司法机关的良苦用心和社会温情,今后一定遵纪守法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张某、李某的法定监护人也表示,今后将对孩子严加管教,加强沟通交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后续帮教工作,督促孩子改过自新。(完)